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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挥霍200余万养小三 家人未获分文知情震怒
日期:2013-12-05 19:54  点击:59
 原标题:国企高管挥霍200余万养小三 家人未获分文知情震怒

  大型国有企业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重)物资部门曝职务犯罪窝串案,昨天下午,石景山检察院通报了情况。检方通过3年的调查,查明物资部两任部长全部涉嫌受贿,案情共涉及受贿案件7件7人,涉案金额逾400万元。目前其中5宗案件已审结,5名涉案者获刑,另有两人已被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010年4月,石景山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匿名举报,反映北重物资部门于某等人涉嫌受贿的问题,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取证工作,2012年11月,石景山检察院成功突破北重物资部门职务犯罪窝串案,物资部原部长于某、物资部时任部长贾某、物资部采购室副主管何某三人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后检察院对北重物资部的业务开展、货款结算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并结合于某等人的检举揭发情况,发现在物资部还有多人涉嫌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此时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已成为该部门的一项“潜规则”,涉案人员从部长、副部长、主管直到业务员,每个人均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个人非法利益。

  随后检察院于2013年初逐渐查明物资部计划管理室主管杜某、物资部采购员唐某、物资部采购管理室主管李某、物资部副部长姬某等人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以上7人涉嫌受贿高达400余万元。据记者了解,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另外3人亦分别受到法律制裁。于某和姬某两人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北重是石景山区内一家国有大型企业,主要生产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电力装备。据记者了解,石景山检察院已对北重出具检察建议书,石景山检察院侦查一处副处长张涛说:“通过对北重窝串案的调查,暴露出该企业在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北重相关领导加大对企业管理者及员工教育力度,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防腐制度,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原任部长

  赃款包小三无钱养家人

  据张涛介绍,此案在侦查过程中,北重的多名员工均给予物资部原部长于某很高的评价,认为其是为人仗义的“老大哥”。然而这位老大哥却生活极为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40余万之多。案发后,于某的所有银行存款已被挥霍一空,所剩不足5万元。

  承办检察官陈安扬介绍,生活中于某非常贪恋女色,今年已经53岁的他在案发前时常驾驶着宝马豪车,出入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于某曾斥重金包养了其在夜总会结识的陪酒小姐曹某和孙某,为她们购买房产、汽车及首饰。据调查,于某在这两个女子身上各自花费了逾百万元。此外剩余的近百万元赃款,于某则用来拉拢下属。因此,尽管名声不佳,但于某在公司仍很有“人缘”。

  让办案人员惊愕的是,于某几乎从未拿赃款补贴在国外求学、治病的妻儿,以至于案发后,于某的妻儿感到非常愤怒及惊讶,并始终拒绝到看守所探望于某。

  该案的另一承办检察官查德拉巴尔告诉记者,于某的胆子很大,其非法收受的340余万中,几乎都是通过他人直接汇款的形式获得。

  继任部长

  检方问情况吓得手发抖

  值得一提的是,在查办于某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于某的继任者,北重时任物资部部长贾某也有问题。

  “当时办案人员在为于某案件取证调查时,向贾某问话。贾某神色异常,递送文件时双手发抖,谈话时精神恍惚,脑门冒出黄豆般大的汗珠。”陈安扬对记者说。在这之后,办案人员对贾某进行调查,发现贾某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9万余元。

  陈安扬说,收受业务好处费已成为北重物资部门的一项“潜规则”,涉案人员囊括部长、副部长、主管甚至基层业务员。“例如,北重的物资部采购员唐某就涉嫌收受他人财物高达38万余元。而采购部主管李某,在检察机关已对其单位多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时,依然心存侥幸,顶风作案。”(记者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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