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精准化差异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全部停产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李超唐山报道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河北省唐山市近日印发《钢铁行业2018年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11月14日,对全市钢铁企业实施非采暖季精准化、差异化错峰生产,共计244天。
这意味着唐山市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措施常态化。
按照《方案》要求,各企业基础限产比例不低于10%,其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部停产。
《方案》明确,错峰生产将按照唐山市钢铁企业分布、气象条件等因素,对全市所有钢铁企业实施比例与频次不同的非采暖季错峰生产,以高炉生产能力计。
同时,为落实精准化错峰生产,《方案》还明确提出,钢铁企业限产比例与其对唐山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直接挂钩,并根据气象条件综合确定限产比例;停限产采用对高炉实行部分时间段停产的方式实施管控;位于市主城区的钢铁企业基础限产比例为15%,主城区之外的钢铁企业基础限产比例为10%,各县(市、区)钢铁企业在基础限产比例的基础上,根据各月常年主导风向变化情况,对位于市主城区上风向的钢铁企业限产比例再增加5%;对环保治理提升专项行动进度缓慢的钢铁企业,限产比例增加到50%。
据了解,在开展错峰生产的基础上,唐山市正在组织钢铁企业实施环保深度治理,今年10月底前辖区45家钢铁企业要完成烧结(球团)烟气脱硝、湿法脱硫烟气“脱白”、无组织排放治理,年内再化解钢铁产能120万吨,并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的钢铁企业进行搬迁改造。
为确保各项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目前,唐山市政府成立了钢铁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在分解落实限产任务、确定限产企业和炼铁装备的基础上,采取领导分包和成立驻企限产督导组等措施,切实加强限产指标管控。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