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向“白色污染”宣战,在我省率先出台“禁塑令”;鹤壁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农村实现冬季清洁取暖;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新密市、禹州市、济源市、兰考县、汝州市等5县(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我省很多地方都在积极行动着。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的状况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推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基层践行;既需要政府部门的科学管理,也离不开企业、个人的多方参与。社会各界行动起来,人人动手,从我做起,才能再造“绿水青山”。
企业要以创新开辟绿色发展新路。环保不是堵企业发展路,而是倒逼企业转型,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司法机关加强环保公益诉讼,对破坏环境的企业,不仅会判处罚金,还要判罚修复被污染环境,甚至对污染责任人判刑;安钢等企业既要稳定发展、更要碧水蓝天,集约经营、严控排放,靠转型升级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双丰收。走粗放利用、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老路,只有死路一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才能浴火重生。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还要重视与周边社区的融合,让周边群众真正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在监督中加深理解,形成良性互动,既创眼前利润,又积万世功德。
环保公益组织和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成为重要的建设性力量。深入调查环境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主动深入企业,监督引导其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环保公益组织在我国已具有环保案件诉讼主体地位,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要依法大胆亮剑,提起诉讼,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环境违法行为,在推动各类环保问题的解决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环保意识,切实以行动促环保。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首先要在观念“绿色”起来,在关注污染危害的同时,还要认识到自己还是环境的参与者,不环保的生活方式会造成污染,努力形成绿色生活的自觉。要把环保意识融入工作生活的各个细节,购物时尽量使用可降解的包装袋,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不乱扔垃圾,随手关灯……从每时每刻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同时,当好环保监督的“眼睛”和“耳朵”,对破坏环境行为勇敢抵制和举报。总之,自觉摆脱旧习惯,八小时内外,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向节能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人类是大自然的精灵。无论人如何进化,人类来自自然界,人类的一切创造都来自自然界;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要无比珍爱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形成“以浪费污染为耻,以节约环保为荣”的社会风气,描绘山水相连、花鸟相依、海天相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来源:中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