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雷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更加自觉的政治态度、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打好今明两年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让农村居民早日喝上干净水。
陈雷充分肯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累计解决了4.1亿农村居民和3200多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十二五”以来,通过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责任分工机制、拓展工程建设思路、构建依法监管格局、探索有效管护模式等措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大、进展快、成效好。3年来,累计完成投资1067亿元,解决了1.88亿农村居民和2617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58%提高到2013年的73%,在监测指标增加的情况下,水样水质合格率提高了近9个百分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让亿万农村居民得到了实惠,被广大干部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陈雷指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途径,是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受各种因素制约,农村饮水安全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今明两年规划内尚有1.1亿农村居民和1535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需要解决,剩余人口大多位于自然条件差、人口居住分散、工程建设成本高的地区,建设难度远超以往,多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同时,一些地方在水源保护、水质保障、项目前期、建设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必须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水利部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部领导分省联系指导、司局对口帮扶机制,举全部之力、全行业之力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以落实市、县、乡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逐级签订责任书,细化实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基层建管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各级水利部门要强化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协调、部门沟通、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资金投入。各地要根据规划,把分年解决人数、建设任务、实施重点、水质保障等内容逐项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县、乡、村以及农村学校、农场、林场,纳入年度计划安排和工程前期工作。各地要在5月底前将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项目县,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对资金存在缺口的地区,省级政府要千方百计统筹加以解决。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农村饮水安全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组织和引导受益群众筹资投劳。要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防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要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建设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并着力抓好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进度、深度和质量,加快项目审查审批步伐。要抓好水源选择、水量水质保障等重点工作,注重方案比选论证,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大力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管网延伸工程建设。要加强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及时组织对口帮扶和重点援助。要优化施工方案,保障施工条件,倒排工期,节点控制,以日保旬,以旬保月,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要督促各项目县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明年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明年的工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要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工程要严格执行“四制”,规范参建各方行为;小型工程推行以县为单元组建统一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开工前、竣工验收前、违纪违规查处情况的“三公示”制度以及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把招标采购关、设备进场关、质量抽检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五要强化水质保障,确保供水安全。各地要依法规范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做到“建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对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追究责任并督促限期整改。要进一步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规范消毒设施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水质合格率。要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分期分批建设和完善区域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立定时或定点水质快速检测机制,加快实现水质卫生监测全覆盖,确保水质安全达标。
六要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良性运行。要加快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强化政府和行业的监督管理与技术指导。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经费,鼓励推广“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集中管理模式,积极引导和扶持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供水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工程管护。要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定额,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七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水利部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在加强常规监督检查和稽察的同时,每季度对分片联系省份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各地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察等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四个安全”。要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回头看”,对已建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月报、旬报制度,进一步加强考核和评价,及时通报考核结果。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将项目管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全面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八要统筹当前长远,搞好提质增效。要针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小型分散供水工程多、水质保证率不高、工程建设标准和专业化管理程度较低等问题,在加快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的同时,提早谋划“十三五”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作,通过工程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全面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