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3]1272号
环办函[2013]1272号
关于印发《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引导和规范印染企业环境管理,提升环境守法能力,提高印染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我部组织编写了《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现印发给你们,作为指导印染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参考。
附件: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5日
抄送: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关于印发《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引导和规范印染企业环境管理,提升环境守法能力,提高印染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我部组织编写了《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现印发给你们,作为指导印染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参考。
附件:印染企业环境守法导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5日
抄送: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